㊙️2024年河北环保典型案例剖析

㊙️2024年河北环保典型案例剖析
## 2024年河北环保案例频发,背后藏着哪些警示?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河北省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导致了一系列环境违法案件的发生。以下是2024年河北环保典型案例剖析:

### 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查处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24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永年区分局执法人员陪同生态环境部对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单位,其合成车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碱喷淋和活性炭催化燃烧等,于2023年3月21日投入生产使用。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合成车间的碱喷淋活性炭催化燃烧废气治理设施未开启运行,喷淋塔中碱液投料槽无碱液,活性炭催化燃烧设施压力表为零,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处理含VOCs工艺废气。

**查处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40规定,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对河北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以5.2万元罚款。

**启示意义**

企业应严格落实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从源头上减少VOCs废气的排放。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还为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应以此案为鉴,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到位。

### 二、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查处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21日,河北省数智环保执法服务系统推送“河北华信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机头脱硫脱硝排气筒排口烟尘小时浓度超标”。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6月20日11时烟尘折算数据为10.176mg/m³,超过了该企业许可浓度10mg/m³,小时均值超标倍数0.0176倍。经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因230m²烧结机湿电3区高频电源风机突发故障跳停,导致烧结机机头脱硫脱硝排气筒排放口烟尘折算数据出现短暂升高,造成超标。该公司发现故障后立即向峰峰矿区分局报告并采取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于6月20日15时故障修复后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设备故障发生后该公司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于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18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启示意义**

排污单位必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主动帮扶,认真指导,既保持了执法力度,也体现了执法温度,生动诠释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非主观故意不罚”的柔性执法理念和原则,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 三、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查处河北青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0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根据省厅大气污染执法帮扶行动检查组通报问题清单,对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委托河北青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主要排放口开展自行检测。河北青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记录采样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08:43-16:23,检测项目为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造型浇铸工序排放口,熔炼、制芯、落砂排放口。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正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时生产工况为80%。经调阅馆陶县北马固铸造机械厂生产记录、分表计电记录、在线数据,该企业3月14日2:30至23:00未进行生产作业,该监测报告涉嫌造假。

**查处情况**

河北青艺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182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11.5万元整。

**启示意义**

近年来,部分环境检测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偏离正轨,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市场秩序,弄虚作假。等到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时,才意识到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此案例对所有环境检测公司都具有警示作用,作为检测公司,应遵守检测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维护环境检测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 四、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查处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7日,河北省数智环保执法服务系统推送“河北中化滏恒股份有限公司导热油炉和锅炉排气筒排口氮氧化物小时浓度超标”。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3月7日7时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均值为50.153mg/Nm³,该企业氮氧化物许可浓度50mg/Nm³,小时均值超标倍数0.003倍。经进一步核实,该公司发现数据超标后立即采取停运措施并安排人员开始排查故障抢修,于3月7日8时氮氧化物在线数据恢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达标。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但该公司发现在线数据超标后,立即安排人员排查故障设备进行抢修,采取停、限产措施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于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河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序号25规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启示意义**

该案例通过运用“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显著增强了生态环境执法的科技含量,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提升了执法效能,为实施精准治污、打击违法排污、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深刻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实践中所秉持的“柔性执法”原则,彰显执法温度,有效避免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做法。在警示企业规范守法的同时,也是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包容审慎执法的实际探索,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典型意义。

### 五、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查处河北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近年因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报告被依法处罚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进行梳理,发现河北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分别被石家庄、邯郸、保定等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9次。经核查,从瑞公司的虚假报告均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出具,并且在2023年1月9日、6月16日被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实施两次行政处罚后,又于7月6日出具虚假报告,8月16日被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再次行政处罚。经初步研判,从瑞公司违法行为符合“二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刑事追究情形。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会商,对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为快速反应、精准打击提供支撑。

**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从瑞公司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4年1月26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立案侦办。6月8日,公安机关将5名涉案嫌疑人移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启示意义**

准确、真实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开展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少数第三方机构为攫取非法利益,跨越法律红线采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开展监测活动,屡查屡犯、不知悔改。本案中,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梳理行政处罚信息,盯住多次违法对象,深挖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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